合肥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哪些凭证
2022-04-11

(1)办理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不低于20%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须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的,须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须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公有住房出售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二手住房(存量房)的,须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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