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
2022-08-0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利民惠企举措,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引导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切实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复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整为住房公积金双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夫妻中有一方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于2022年4月26日起执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赣市公管委字〔2022〕2号)
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解读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批复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