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首页>公积金贷款>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2-08-01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从2022年1月起缴存,合计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6日

上一篇:【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赣市公管委字〔2022〕2号) 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解读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批复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
热门搜索
辞职理由怎么说最有说服力 猎头公司排名 本人对今后工作的设想 应聘表中职业怎么填 上班要带什么 前台行政主管需具备哪里条件 富士康年终奖多少钱 技术总监的责任 项目经理助理有前途吗 2016印象深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