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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2022-08-01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关于印发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公积金〔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经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调整时间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调整有困难的,报市公积金中心另行审批。调整后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22年1月至调整时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二)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三)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四)缴存基数上下限。

(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1年衢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205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985元。

(2)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衢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840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92元。

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一)验审时间。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验审内容和重点。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缴存单位是否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存在欠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以及职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等。

三、办理程序

(一)各缴存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验审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二)办理方式。所有缴存单位由单位专办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法人登录”以“法人数字证书”办理,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三)市公积金中心将统一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培训,请各缴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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