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公积金个人还款暂缓政策(附材料)
2022-07-26

一、2022年贵州省公积金个人暂缓偿还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的,向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贵州省个人暂缓偿还公积金申请流程
1.申请。借款人本人到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办理。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进行登记备案。
三、后续处理
借款人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自2023年1月起,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超期仍有逾期的,将开始登记逾期记录、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2022年6月27日)起开始执行。
六、申请表下载
点击下载: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赣市公管委字〔2022〕2号)
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解读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批复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