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单位公积金缴存证明怎么办理?
2022-07-22

一、办理要求
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所需材料
单位专管员身份证
三、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专管员持身份证;
(二)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一)单位未有汇缴记录的或者单位公积金账户已经注销的,不能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单位如有以下情况的,请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结相关事项。
1.单位有未处理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
2.单位有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过《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 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对《关于调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萍公积金委字[2022]2号)的解读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征求 《景德镇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