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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材料)
2022-07-20
  一、贷款对象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造住房中的期房、现房以及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1、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单位及个人均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的认定标准为账户状态为正常、足额缴存,且缴至年月为近3个月以内)。

  3、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首付比例为40%)。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异地贷款,限贷二次)。

  三、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凭证。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

  7、购买二手房的贷款职工,还需提供房屋核档证明、资金监管协议以及卖房人收款账户资料。

  8、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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