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聊城公积金提取类型
2022-07-19

聊城公积金提取类型汇总如下:
提取类型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产权的自住商品房的;
(三)偿还所购自住商品房贷款本息的;
(四)租赁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五)离、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产权的自住住房,或偿还购买具有房屋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提取要件至大厅提取窗口办理
↓
前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
↓
后台人员审核审批
↓
银行归集窗口人员进行直联支付
2、偿还自住商品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提取要件至大厅提取窗口办理
↓
前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
↓
后台人员审核审批
↓
银行归集窗口人员进行直联支付
3、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办理时限:即时到账)
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提取要件至大厅提取窗口办理
↓
前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即时办理
↓
银行归集窗口人员进行直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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