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住房公积金2022年缓缴政策
2022-07-13

一、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
二、缓缴住房公积金事项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完成缓缴审批。
三、阶段性缓缴政策应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经济状况、职工收入等因素确定缓缴期限。缓缴期限到期后仍需继续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
四、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五、按原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也可同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10%(单位个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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