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公积金贷款偿还逾期怎么办?
2022-07-11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困难职工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征信逾期记录。认定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业务电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0375-2667709
平煤分中心服务大厅:0375-3566803,2726498
舞钢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7231509
郏县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5152833
宝丰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6516523
鲁山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5858866
叶县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8080001
舞钢公司管理部服务大厅:0375-8183920
咨询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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