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2-06-29

贷款条件:
一、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最后一次缴存月份距离申请当月不超过两个月。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个人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或协议,已取得该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四、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的情况下,如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拥有两套住房的,仅允许以第二套住房申请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住房套数判定标准以不动产登记(含预告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贷款种类:
一、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危旧房改住房、二手房、自建住房等普通自住住房。
二、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一、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其他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贷款首付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赣市公管委字〔2022〕2号)
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异地购房、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新余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解读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批复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