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利率
2022-06-21
缴存额度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缴存比例及贷款利率
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贷款利率:
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上:3.25%
5年以下:2.75%
当前商业贷款利率:
5年以上:4.90%
1-5年(含5年):4.75%
1年(含)以内:4、35%
相关资讯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 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应对疫情实施企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对《关于调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萍公积金委字[2022]2号)的解读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征求 《景德镇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