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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安公积金缴存最新消息
2022-06-20
  2022年5月20日,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及人民银行宣布公积金相关政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更新时间:2022.1.26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惠民政策的通知

  1、可以降低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调低缴存比例,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最低可分别调至5%。

  2、可以延期缴存

  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可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缴存,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延期缴存无需申请。

  3、可以申请缓缴

  受本次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一年。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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