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旺季一般分布在年初和毕业季,有种说法叫做金三银四,金九银十,指的便是三月份和四月份这个时间里很多人会选择在刚过完年的时候离职,然后在新的一年开始一份新的工作。九月份和十月份处于毕业季,大学生们纷纷踏出校门去求职。这两个时段是公司用人需求和人们求职需求最大的时候,也是很多骗子最猖狂的时候,刚步入社会的新人们没有经验,不法分子们正是利用他们防范心理差等特点进行行骗。下面列举一些骗子惯用的套路提醒大家远离求职陷阱。
1、没入职先交费
这个是最常见的也比较容易识别的骗子套路,骗子公司利用求职人员求职心切的心理让其先交一定的费用,像是押金、手续费、入职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公司让先交钱后考试的都是假的,求职者很少通过后期的考核,即使通过,也会以苛刻的工作环境和要求迫使求职者知难而退,而钱也不会退回。
2、利用招聘盗取个人信息
骗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刊登待遇诱人的招聘广告,骗取求职者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甚至银行账户等进行非法活动,如直接盗用帐户、冒名高额透支甚至专门做倒卖个人隐私的生意。当对方要求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的时候一定多留意绝不能给骗子机会。
3、粉饰职位骗取劳动力
简言之就是招聘职位与实际入职干的职位不符。例如行政经理=打杂的,市场总监=拉业务的,财务分析师=保险推销员……求职者满心欢喜报到之后,才大呼上当。求职时应仔细询问职位细节,防止上当。
4、利用试用期榨取劳动力
具体表现为非法延长试用期和不当理由辞退员工。一些公司在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鱿鱼”。因为试用期工资、福利和正式录用差异较大,而招聘的费用微乎其微,利欲熏心的用人单位便通过无休止的“试用”获得最廉价却最认真的劳动力。劳动法规定一年以内的合同试用期为三十天,两年以内的为六十天,如果遭受到了非法延长试用期那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5、传销
传销模式披上了网络金融投资的皮囊,摇身一变成为了网络金融投资平台,以高额的投资收益拉人头、发展下家返利骗钱。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打着“纯资本运作”、“阳光工程”、“北部湾工程”、“西部大开发”、“东盟商务开发”、“1040工程”等名义的传统传销为主。在洗脑过程中,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将传销说成“国家项目”,把公安机关的打击说成“宏观调控”。再如新型的网络传销,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推销各类“理财产品”,要求“投资人”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作为加入会员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依据。
传销是个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是整个社会的毒瘤,避免误入陷阱要做到:
1.各个途径充分了解公司信息,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2.不轻易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别人的口头许诺。
3.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一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事,尤其是刚刚步入社会准备开始职场生涯的毕业生们,缺乏工作经验的同时也缺乏找工作的经验,没有谁的人生道路一直是一帆风顺的,顺利找到心仪工作的不要眼高手低,茫然无助时也不要气馁,要坚信每一次经历都为人生阅历增加了一分,终将成为人生中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