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否应制定、如何制定及其效力?
2018-08-01
一、用人单位是否应当订立劳动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管理规则,它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认可的劳动管理的规则和章程。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履行的劳动义务则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劳动争议纠纷。因此,建议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已经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已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三、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因此,用人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另根据本条的规定,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如果违法该程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属无效。
四、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什么情况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所谓“严重”,一般以劳动法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持续旷工、盗窃单位财物、对同事施以暴力、敲诈勒索、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在单位内聚众赌博等。由于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故用人单位应平时做好管理工作,对于劳动者的违章行为及时指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还要注意作相应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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