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首页>其他>哪些情形产假可以延长?
哪些情形产假可以延长?
2018-07-02
一、难产,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15天。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15天。

三、晚育,也可以延长产假。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我国《劳动法》并未对晚育延长产假的时间进行统一的规定,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规定。一般在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具体的规定。例如,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延长30天的产假。

四、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延长产假。关于独生子女的母亲延长产假的规定也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各个省市自行规定的。例如,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35天的产假。

五、在所有假期包括哺乳假休完之后还需要延长产假的,可以依据个人情况向公司或者单位提出申请,但是延长假期加上原来的假期总和不能超过一年。
上一篇: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南京社保查询指南
相关资讯
专业人士与领导者之间的沟通技巧 三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工伤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员工拒绝加班,能否处分或解雇? 员工互相打听工资要开除?法院判薪酬保密不合法! 九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期间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热门搜索
辞职理由怎么说最有说服力 猎头公司排名 本人对今后工作的设想 应聘表中职业怎么填 上班要带什么 前台行政主管需具备哪里条件 富士康年终奖多少钱 技术总监的责任 项目经理助理有前途吗 2016印象深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