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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办?
2018-03-12
员工入职的时候,都会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将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规定清楚。劳动合同是员工维权的重要凭证,理应妥善保管。可是有些人不重视劳动合同,签好后就随便一放,导致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找不到合同,那么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办?
给公司说明情况,最好与公司补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样方便得多;如公司不同意补签将公司保存的一份复印后盖上印章也可以。总之,与公司好好协商,相信公司会理解和提供帮助的。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两倍经济补偿?
对于补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实践中对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开始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但在事后已经补签,而且还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劳动者也没有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上述第一个案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的就是第一种观点。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用人单位事后通过补签的方式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也未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但是仍然不能豁免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上述第二个案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采纳的就是第二种观点。

小编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应将“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视作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同时并列”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除了员工自己手头有一份外,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留一份。如果合同不慎丢失,员工应该和单位好好协商,请求补签合同。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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