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首页>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由哪个部门认定?
无效劳动合同由哪个部门认定?
2018-01-29
现实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劳动合同的无效的,但是因为劳动合同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即使知道是无效的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才能最终让劳动合同归于无效。那么无效劳动合同由哪个部门认定?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见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迫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效劳动合同作了具体解释。“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上一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选择? 下一篇:合同到期不续签,社保是否补偿?
相关资讯
北京人力社保局: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会用“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吗 了解劳务知识,防止出国打工被骗!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究竟有多长? 男人该不该交生育保险? 毕业季来临,求职新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劳务派遣合同应注意什么 论劳动合同的效力 录用通知书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有法律效力吗? 节假日三倍工资包含正常工资吗
热门搜索
辞职理由怎么说最有说服力 猎头公司排名 本人对今后工作的设想 应聘表中职业怎么填 上班要带什么 前台行政主管需具备哪里条件 富士康年终奖多少钱 技术总监的责任 项目经理助理有前途吗 2016印象深刻广告